刑事辩护律师不要轻视会见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4-13 11:29) 点击:891 |
--------从一起重大盗窃案看律师会见的重要性 2012年底环渤海律师网www.huanbohailawyer.com首席律师陈立强及同事于律师共同办理了一起发生在河北唐山迁安市的一起特大盗窃案,该案共六名被告人,系发生在迁安某大型钢铁公司,涉案财产价值共计数百万元,该案在当地既有影响,陈律师和于律师作为本案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其盗窃财产价值经鉴定为二百余万元,且该案一审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就其盗窃金额来讲,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其盗窃金额以及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且其为第一被告的情况,陈律师和于律师敏锐分析到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基本是没什么悬念了,但作为律师的职责在于最大限度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刑法的不忘不纵的基本宗旨,为此,陈律师和于律师并没有放弃努力,而是积极去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寻转转机。陈立强律师也想到了其曾经办理过的一起唐山东海钢铁集团重大盗窃案,涉案金额与此案类似,情节类似,只是被告为30人。两个案件有很多共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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