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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借据?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18 14:56)    点击:316

民间借贷是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借据?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条一般体现的是债已经实际发生,即所借款项已经支付,但是并未偿还。

  两者的关系如下:

  借款合同只是约定合同双方应该如何履行借款的权利义务,但是实际履行仍然需要通过借条来确认双方是否确实履行了借款合同。

  换句话来说,借条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书面或者口头的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的存在并没有说明双方就一定履行了借款合同义务,除非借款合同本身存在这样的条款。

  预先扣除利息会带来什么危害?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预先扣除利息有较大的危害,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可能造成高昂的利息,不利于确立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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